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森林资源持续“三增长”

发布于: 2021-01-08 00:00
阅读: 17

中国绿色时报1月6日报道 (记者 郭苏民)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立足生态建设,坚持依法治林,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加、森林结构逐步优化,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截至2020年11月末,与上一年相比,森林面积增加2.9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增长0.1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0.86个百分点,森林资源持续实现“三增长”。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开展了林地专项整治、林下资源保护利用、野生兴安杜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保护、毁林种参等专项行动,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直升机巡查、无人机和现地核查方式,在林区形成空中看、地面查、日常管护巡护相结合的立体管理模式,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0年,实现国家林草局督查发现案件结案率100%,移交286个疑似图斑督查结案率100%,自检自查上报案件结案率100%。

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充分发挥检查站作用,严查严处违反停伐政策行为。强化天然林抚育伐区经营踏查、调查、作业,严把调查设计成果审批和抚育伐区拨交审核及作业质量验收关。2020年,调查设计审批合格率达到100%,抚育伐区回收合格率达到100%。

制定了《营林生产项目检查验收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营林生产三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依据各林业局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作业质量、专业化队伍建设等实行生产计划动态调控机制,有效提升营林生产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森林管护体系建设,完善三级管护组织机构建设,实现管护档案内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创新森林管护模式,在加格达奇林业局开展智能巡护和流动管护站(房车)试点,对主要公路沿线及重点部位进行机动巡护,消除冬季地块巡护盲区。目前,集团公司共落实管护人员17822人,实现了1.1709亿亩林地管护全覆盖。

在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管理上,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定额制度。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实行特殊办理方式,主动服务、简化程序,确保林区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先后完成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常态化检查,临时、直服类项目使用林地专项检查,全区公路建设项目临时料场专项检查。

2020年,集团公司成功扑灭雷击森林火灾58起,其中施业区56起、过界火2起。平均灭火时间2小时45分钟,平均林地过火面积仅为0.7公顷。

截至2020年11月末,集团公司单次普查松林面积5094万亩,完成种苗产地检疫面积39.92万亩,外进苗木复检1976.54万株,复检率达100%。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面积2948.52万亩,完成防治作业51.8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零。

分享

推荐文章

  • 12-17 2020
        (据黑龙江林业和草原局官网12月11日报道)12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哈召开。省政协分管领导,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执委会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关注森林活动始于1999年,由全国政协、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等单位倡导开展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20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宣传品牌。       黑龙江省关注森林活动,是由省政协发起,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东北林业大学、省农科院、省林科院、龙江、伊春、森工、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等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以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以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为目的,以多种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公益性生态建设宣传实践活动。       会上,省政协副主席、关注森林组委会主任赵雨森从黑龙江省关注森林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关注森林活动和提升关注森林活...
  • 12-16 2020
        苍山如海,雄关漫道,时间见证奋斗者永不停歇的脚步。“十三五”即将落子收官,龙江森工的历史又写上灿烂华章。   “十三五”对于龙江森工是不平凡的五年,是具有重大历史性转折的五年,也是转型发展、扬帆起航的五年。黑龙江森工总局结束了70年征程,龙江森工集团正式挂牌成立,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面对期望与重托、困难和挑战,集团党委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实施天保工程、东北振兴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务实进取、攻坚克难,“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开创了森工转型发展新局面。                                       (亚布力熊猫馆的熊猫佑佑在雪中嬉戏)      1 有破有立   做好改革加减法 奋楫前行   改革必然有阵痛,但改革必定前途光明。   加大改革攻坚,重点国有林区实现了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森工2151项政府行政权力分别移交省直部门、地市、县市,全面完成政府行政职能移交;撤销各类事业单位,并移交省直厅局和属地,完成了办社会职能改...
  • 12-15 202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修改的行政法规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改内容如下: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将第一款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删去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三项中的“检查机构”。 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删去第一款中的“检查机构”,第二款修改为:“未经指定的认证机构、实验室不得从事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 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 文件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